南芳团队

王艳明
第四党支部副书记
18174095868
刑事法律事务、公司法律事务
赣州-总所
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,民商侵权

主要社会职务:赣州市律师协会婚姻家事委员会委员、赣九中法治辅导员

优秀案例:

1,林某某开设赌场案(缓刑);2,黄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(缓刑);3,呙某诈骗罪(诉辩博弈,取得较轻判决);4,蔡某非法侵入住宅罪(二审改判);5;杨某某交通肇事罪(二审改判);6,刘某某健康权纠纷(判决宾馆承担主要责任);7,沙某离婚彩礼纠纷(领取了结婚证,法院判决全额返还彩礼);8,李某名誉权侵权纠纷(法院判决恢复名誉,要求鉴定医院撤销精神疾病鉴定)。

所获荣誉:先后荣获赣州市司法局“优秀共产党员”;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“优秀共产党员”;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“优秀青年”等荣誉称号;在江西省九江市,和卢盛宽书记一起参加“江西省首届党务技能大赛”,团队获得了“一等奖”。